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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河节孝建坊二例
发布时间:2017-09-06来源:何正回撰 浏览次数:132
南湖何氏宗谱》卷22是21世恂字行传,其中恂71何凤明妻楼氏和恂76何楠妻方氏,均有“钦褒节孝建坊”之句,而且顶格上刻!另外还有专文《恂七十一何母楼氏安人节孝传》、《节孝方氏嫂传》介绍。
 
 
故事大约如下。女子楼桂,1685年生于竹山里,父亲是读书人,“遨游诸郡,寄迹山水”,只生2女。临终前对女儿说,你们孝敬公婆是对的,但别忘了母亲啊。17岁她嫁给东河二房富户何凤明(恂71,1665-1712),丈夫比她大20岁,已经娶过龚氏(1666-?),并生有1子有略(协91,1695-1715)。凤明前妻大约死了,才娶了楼氏。过门后,楼氏与婆婆弟媳都友好相处。7年后,婆婆生病,楼氏热心侍候了4年才卒。后楼氏丈夫因母亡悲哀过度,也生重病,不久也死。楼氏想与丈夫同死,公公再三劝她,认为她上有老,下有小,大节是尽到责任。从此,年仅28岁的楼氏,幡然醒悟,挑起重担,直到公公90岁病故,儿子长大成人。此外楼氏还把生母接到何家养老,直到送终。楼桂氏卒于1749年,亨年65。根据清朝旌表节孝的精神,子孙提请建节孝碑坊,到写该传的乾隆19年(1754),想碑坊已经建成。
再说同为东河二房的方氏(1668-1735),18虚岁嫁到东河,丈夫何楠(恂76,1668-1689),次年生1子永祥。可丈夫随后生重病,方氏伺候丈夫4年,终于不治而亡。丧葬时,她悲痛欲绝,要“扶柩往送”,别人都说年纪轻轻,为了再嫁,不可如此,可方氏执意而为。此后邻居有人劝公婆,认为方氏才22岁,小孩才3、4岁,如果有好人家,再嫁为好。公婆认为可以考虑,但求她自己和其父意见。她父亲亦求人劝告,但方氏坚持不嫁,说媒者虽然不少,都是碰壁而回。岁月易逝,公婆老死,儿子长大学了医术,方氏活了68岁。到1752年(乾隆壬申),“奉例旌表节孝建坊于宗祠右”。
忠孝碑坊,封建社会不少。但民国期间,我故乡没有看到。以上二例夫死不嫁,我并不赞赏。但敬老抚幼精神,值得宣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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